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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二、三分技术委员会 吸收通讯成员的通知 标准, 尤其是产品标准, 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市场需求的集中反映。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步伐的加快,电工仪器仪表行业产品竞争日趋国际化,
标准化工作已经成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加速产品开发, 保证产品质量, 合理组织生产, 降低生产成本所不可缺少的技术基础和有效手段。为适应电工仪器仪表行业标准化工作的需要,
我国于1988年成立了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内代号 SAC/TC 104, 以下简称标委会)。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制定标准、审查标准、宣贯标准以及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为企业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我国电工仪器仪表企业进步与发展。现届标委会委员为第二届委员,
由电工仪器仪表行业中有代表性的科研、设计、生产、管理、使用和质量监督等部门的各位专家组成。标委会秘书处设在机械部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标委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委托机械工业部领导,
是负责组织开展国内电工仪器仪表领域标准化工作及活动,同时代表我国本行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及活动的技术组织,下设三个分技术委员会, 其专业范围如下:
第一分技术委员会(SC1):电能测量和负载控制设备(包括电能测量仪表),
对应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 13全部内容;
第二分技术委员会(SC2):模拟指示电表(包括安装式、可携式)、数字仪表、磁测量仪器、扩大量限装置(包括电表附件、仪用互感器、电量变换器及其他电工仪器仪表,
对应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 85(电工和电磁量测量设备)除第三分技术委员会所含内容以外的全部内容;
第三分技术委员会(SC3):交流仪器、直流仪器、测量电源装置、校验装置、记录电表,对应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
85上述内容。
标委会的主要职能: ¨
向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
制订仪器仪表行业标准体系表并在体系表的基础上,
按照加快采用国际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和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的要求;提出制订和修订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 ¨
组织本专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以及标准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受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委托, 负责组织本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贯、
解释工作; ¨
根据对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后的反馈意见和与国家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分析对比; ¨
定期复审本专业已颁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向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提出修订、废止或确认的意见; ¨ 受有关部门委托,
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订证等工作中, 承担本专业范围产品质量标准水平的评价或认可工作以及承担本专业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 ¨
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机械工业部的委托, 承担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 13(电能测量和负载控制设备)和IEC/TC
85(电磁测量设备)的国内技术归口工作。 自标委会成立以来,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挂靠单位的全力支持以及各届委员的共同努力下,
为仪器仪表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作了大量工作,
为行业内各企业提供了大量标准资料和工作动态信息以及有效的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条款规定,
标委会决定在全行业范围内发展三个分技术委员会通讯成员, 具体事宜如下: 一、通讯成员的条件及申请手续
1. 凡能够积极参与本行业标准化活动,其产品、产值在专业中占有一定比重的企业,均可申请为通讯成员;
2. 提出申请通讯成员的单位需填写《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讯成员登记表》, 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后寄回标委会秘书处。 3.
通讯成员单位应指定一人作为联络员与标委会秘书处进行联系并参加有关活动。联络员应是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4. 根据本企业产品涉及的专业范围, 可申请一至三个分技术委员会的通讯成员并分别填表,
注明申请分技术委员会的名称。 二、通讯成员的权力
1. 可列席参加相应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会议, 发表意见, 提出建议;
2. 可列席参加相应分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审查会,发表意见, 提出建议;
3.
参加标委会组织的标准实施与监督的行业调研、经验交流活动,并优先优惠参加标委会组织的有关基础标准或产品标准的宣贯活动或培训班;
4. 可向标委会提出制(修)订仪器仪表行业国家(行业)标准的立项建议; 5. 标委会在组织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时,
将优先选择有条件的通讯成员单位参与标准的起草工作;
6. 在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 标准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将优先征求通讯成员单位的意见;
7. 通讯成员单位可免费获得由全国电工仪器仪表生产力促进中心和标委会秘书处主办的期刊《电工仪表与公用表计行业信息》,
并优先优惠获得行业标准化动态信息、标准制(修)订信息和资料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资料。 三、通讯成员的义务
1. 及时向标委会反映仪器仪表行业标准贯彻实施中的意见和问题, 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2. 按期缴纳会费, 会费为每一分委会每年1000元。
根据《章程》和《工作细则》规定, 标委会的经费(含会费)主要用于资料、会议、标准编审等费用,
由秘书处以专款专用原则负责管理, 并每年向全体委员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申请参加通讯成员的单位,
请将《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讯成员登记表》填好, 寄标委会秘书处, 同时缴纳当年度会费。请在信封写明通讯成员登记。 秘书处通讯地址: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波 电子信箱:wdl@tc104.org 网址:http:// www.tc104.com 银行汇款:开户行 交行南岗支行
汇款请注明会费字样。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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